留坝严把“六关”防控建设项目环境污染

  一是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对限制、淘汰类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二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对新引进项目的环评、选址、环保治理措施,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强化审批责任制。三是严把项目“三同时”检查关。所有新开发项目,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三同时”制度,建立重大项目监管档案,对“三同时”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落实。四是严把项目验收关。明确验收程序、标准、职责、要求,对未经环保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准投入运行。五是严把污染物排放总量关。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将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清洁卫生生产的线路贯穿于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做到增产、节能、降耗、减污。六是严把日常监管关。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管措施,监督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转,确保达标排放。

信息来源:政府办 加入时间:2008-8-20 8: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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