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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 危险驾驶敲警钟

518日,留坝县人民法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武关驿镇人民政府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七十余名当地群众旁听观摩庭审。

20206615时许,被告人李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未经年审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由留坝县白家店村驶往火烧店镇,行至白家店村青林沟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发生侧滑,并与道路旁树木碰撞,造成被告人李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的单方道路交通事故。经留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汉中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4.47mg/100ml。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通过举证、质证、认证、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法庭根据本案事实、情节,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审结束后,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虞锋结合本案以案释法,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同时通报了留坝县近三年交通事故相关数据,通过案例宣讲,警示在场的群众意识到危险驾驶的危害性,引导人民群众培养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通过此次公开开庭,用生动直观的案例,提升了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酒后驾车的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陈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