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相应要求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已成为各级城市党委政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有5大类48项指,其中主要指标有:
市域森林覆盖率:天然水面(湿地)面积超过市域面积20%以上的城市,其森林-湿地覆盖率应达到40%以上;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森林生态网络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
乡土树种使用数量占80%以上,城市森林自然度应不低于0.5;
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
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应该≥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