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法治政府创建,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留坝发布”推出《以案释法》专栏,该专栏由留坝县司法局、留坝县融媒体中心合办,通过具体案例深入解读法律,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解释疑惑,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进留坝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打造新时代法治留坝。
案情简介
2019年12月31日,留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居民张某某报警,反映其在网上认识一个自称“西藏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被其要求交摄影费、住宿押金9200元,张某某汇款后,该名工作人员就失去联系,张某某意识到被骗后,到留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警,请求查处。
经民警依法侦查查明:2019年12月24日12时许,被害人张某某通过百度贴吧加入一个名叫“爱西藏爱旅行”为群名称的微信群,后又通过该微信群添加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为微信好友。双方经聊天互相信任之后,周某某利用APP“微商对话神器”分别虚构摄影师“琳达”、宿舍管理员“阿布扎”、西藏旅游“刘江、拉萨”以垫付摄影写真费、住宿押金、旅游费、订机票、虚构转账记录等方式骗取张某某信任,诱骗张某某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共计5次向周某某微信账号转款人民币9200元,周某某诈骗成功后随即将张某某微信账号拉黑。案发后,民警迅速组成专案组查明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裁判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有关规定,周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依法返还被害人财产。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案件。近年来,利用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通讯手段实施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十分突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从本起案件及其他案件特征总结来看,“网上交友认识、通过聊天产生信任、转账汇款后‘朋友’消失不见”三个阶段似乎已经成为电信诈骗的一种“固定模式”。
温馨提示
在生活中,要多关注法律类、电信诈骗警情通报、反诈宣传等有关新闻,多了解电信诈骗及其他类型诈骗犯罪的预防手法,遇到需要转账汇款时,一定要牢记“熟人转账多确认,陌生人一律不转账”,同时积极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帮助识别、预警电信诈骗。不是所有被害人都能如本起案件一样挽回损失,坚决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最后,当不幸遭遇电信诈骗时,要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防止遭受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