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不动产证书丢失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发布遗失声明。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0916-3928887
胡春明 丢失坐落于留坝县玉皇镇石窑坝村,小地名:猴家沟,面积70亩、太阳坪,面积40亩、房后,面积8亩、花椒树塘,面积12亩、常树梁,面积65亩,五处林地权利证书,林权证号:0000001790,声明作废。
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