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不动产证书丢失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发布遗失声明。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0916-3928887
张代贵 丢失坐落于留坝县江口镇范条峪村五组,小地名:瓦窑坪,面积61.1亩一处林地权利证书,林权证号:0000006139,声明作废。
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