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林权证书丢失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发布遗失声明。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0916-3928887
1.土地使用者: 任少斌
坐落:留坝县江口镇河西村公路边
使用权类型:出让
用途:住宅
面积:2079.4平方米
土地证书编号:留国用(2008)第057号
2.土地使用者: 闸口石供销社
坐落:留坝县留侯镇闸口石村
使用权类型:划拨
用途:商业
面积:2629.8平方米
土地证书编号:留国用(1994)第079号
现声明作废。
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