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遗失声明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林权证书丢失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发布遗失声明。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0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0916-3928887

   1.土地使用者: 任少斌

   坐落:留坝县江口镇河西村公路边

   使用权类型:出让

   用途:住宅

   面积:2079.4平方米

   土地证书编号:留国用(2008)第057

   2.土地使用者: 闸口石供销社

   坐落:留坝县留侯镇闸口石村

   使用权类型:划拨

   用途:商业

   面积:2629.8平方米

   土地证书编号:留国用(1994)第079

   现声明作废。

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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