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措施》(陕环委〔2023〕1号)文件要求,按照留坝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进行公示的通知》要求,留坝县林业局结合工作职责职能,进一步梳理了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将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清单及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开。
1. 秦岭生态安全屏障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学习中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夯实工作职责。筹备召开了留坝县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暨秦岭生态保护大会、留坝县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2023年全体会议、留坝县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联席会议,印发了《留坝县秦岭生态保护2023年工作要点》,与秦岭委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签订了《2023年秦岭生态保护目标责任书》,将秦岭生态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三色督办单”制度,责任目标任务明确;三是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从“五乱”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已开展检查50次,发现问题42个,已整改到位38个,剩余4个为武关驿镇、留侯镇、火烧店镇和紫柏街道办事处发现乱搭乱建问题,目前正在推进中;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成留坝县全域秦岭勘界立标工作,划定了秦岭三区范围,并严格落实了秦岭区域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全面落实了秦岭生态保护网格化监管平台,落实各级网格员85名,全年完成疑似图斑核查39个;五是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学习宣传,制作发放倡议书、告广大干部群众一封信、折页等5000余份,在中省市级平台发布我县秦岭生态保护成果宣传文章16篇,不断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2. 林(山)长制工作焕发新活力。一是全面推行林(山)长制,围绕森林保护、建设、发展,全面建立以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镇、村三级林(山)长体系,确定各级林(山)长185名,其中县级12人,镇级23人,村级150人。全年县镇村三级林(山)长共巡林5716次;二是制定印发了《2023年留坝县林(山)长制工作要点》,将林(山)长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全面落实“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大林业案件查办力度,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3起,协助检察机关办理涉及林业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6件,办结率100%;三是制定《留坝县林(山)长制绩效提升年活动方案》,对全县75个林(山)长制公示牌内容进行更换;四是持续开展对镇、村林山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全年督导检查18次,提出整改建议8条。
3. 森林资源管护积蓄新动能。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林木采伐公开公示制度。持续推进林木采伐许可证“网上办理”工作,截止11月20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共计959份,采伐蓄积16026.07立方米,其中:农民自用材和培植业用材15490.77 立方米;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涉及林木采伐443.1立方米;病虫木采伐92.2立方米。办理《植物检疫证》34份,检疫苗木17341株;二是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共上报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占用林地项目4起,占用林地面积6.7836公顷,截止11月底征收植被恢复费用87.4224万元;三是加大林政案件查处力度。坚持严打治理与路查夜查相结合,完成领导批办、日常监管、群众举报等线索调查核实和立案侦办工作,共办理林政案件31起,其中违法占用林地案件9起,滥伐林木案件14起,非法收购案件1起,毁坏林木案件5起,毁林开垦案件1起,损毁古树名木案件1起,罚没收入167601元;四是完成2023年四期101个森林督查图斑现场核查,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7起,处罚行政违法行为人3人,收缴罚款4.86万元。全面开展打击毁林毁草及林业行政执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以突出大案要案整治,从严从快查处2022年以来毁林毁草违法案件14起,其中行政案件13起,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案件1起。
4.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新担当。一是扎实开展“清风行动”,同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组成督导检查小组,对集贸市场、餐饮场所、药店、人工繁育场和互联网平台等交易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源头治理。各国有林场在辖区范围开展清网、清套、清夹“三清”专项行动,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期间,共出动人员220余人,车辆50台次,发放宣传传单20000余份,检查宾馆、饭店20家,农贸市场2家,人工繁育场公司6个,协助县公安局查处刑事案件3起5人,检查进入重点林区人员800余人次;二是拓宽野生动植物保护渠道,积极救治野生动物,目前已抢救国家级二级保护动物9只,省级重点保护动物11只;三是大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利用“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活动,通过紫柏广场摆放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累计出动宣传车30余台次,人员120余人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营造全社会主动参与保护动植物的良好氛围;四是继续为全县农户购买野生动物致害保险,2023年续保19.35万元;五是扎实做好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六是完成了2023年林麝标记工作。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展现新实效。一是完成日常监测和重点区域定期监测,松林监测覆盖率100%;制定印发《留坝县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方案》《留坝县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三年绩效承包实施方案》《留坝县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并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完成了2022年至2023年去冬今春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处置工作,采伐清理枯死亡松树7261株;二是发放各类林木病虫害宣传资料6000余份,组织开展留坝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流失清查专项行动,全县共排查农户1.04万户,其中排查疫点镇农户3464户,查处农户捡拾、利用疫木36处,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现场烧毁涉松薪柴;排查在建工程30个,形成疫木封锁高压态势;三是对紫柏街道办事处大滩村和青羊铺村、武关驿镇河口村等4个镇10个村7980亩重点森林区域开展了无人机喷药作业,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四是认真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市场,加强苗木产地检疫,持续推行“两证一签”制度,确保全县林业生态工程健康用苗;根据我县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情况和发生趋势,及时发布林业病虫害防治预警信息4期,到全县各镇(办)举办松材线虫病法律法规培训1期,培训359人次,发放各类有害生物防治技术资料3500余份。
6.天保工程及国有林场工作提升新高度。一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落实国有林管护责任,与国有林场签订了《2023年度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书及封山禁牧管护合同》48份,落实48个天保护林员管护责任,广泛推广林业新技术在工作中的应用,培训护林员使用巡护APP,目前306名护林员已全部完成注册并能够正常使用;二是配合省种苗站完成了2020、2021年秦岭红豆杉省级检查工作,配合水利局完成创建水土保持示范县相关资料的收集报送;三是完成“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四是开展了紫柏山景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
7.林业“双防”能力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夯实森林防火责任,与7个涉林单位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全县4204名“智障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森林防火监管责任人。对全县65户吊庄户与村组干部一对一结对定期上门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实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日常活动轨迹,做到“居住林中、人林相安”。充分发挥护林员、林(山)长工作职能,加强防火期间的巡查检查,确保辖区内森林资源安全。强化宣传教育,全县累计出动宣传、督查550余车次700余人次,发放森林防火知识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横幅100余条、刷写标语1500余条,推送微信(短信)提示语60000余条(次),入户上门宣传森林防火10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20000余人;在《汉中林业》《汉中日报》刊发关于森林防火信息稿件10余篇(件)。加强防火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火情“日报告”制度。联合公安、森防办、应急管理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和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确保森林防火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得以保障,无森林火灾发生;二是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局党组书记与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在重要时段、重要领域内开展了专项行动隐患排查,对系统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累计40余次,更换过期灭火器7个、消防水管85米,并对办公院区车辆停放进行规范整治,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时安全通道畅通无阻。同时,深化林区道路安全治理,强化林区断头路、水毁路、坍塌路、垮塌桥等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在弯路、坡道、交叉路口等事故易发地段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并安装防护装置。
8. 做好特色经济林建设,完成特色经济林建设1.3万亩(其中板栗嫁接0.2万亩、已嫁接板栗林抚育0.6万亩,栓皮栎抚育0.5万亩);全力推进林下中药材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在建林下中药材基地14个,江口镇、青桥驿镇和林业局实施建设的基地已开始种植,其余镇办均在进行清林整地或已购置种苗;三是扎实开展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项目,完成2022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建设任务5.0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05万亩;封山育林3.5万亩;退化林修复1.5万亩)。完成2023年留坝县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10000亩;四是完成2022年造林绿化结果及2023年造林绿化计划落地上图及信息报送相关工作,配合省设计院完成2021年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省级复查工作;五是完成2024年中省项目谋划及入库33个,其中500万元以上项目谋划27个。
9. 完成了秦岭国家公园范围确定工作,并对范围内3568亩的集体人工商品林签订了纳入秦岭国家公园范围的意向书。同时按要求完成其他相关报表、报告的报送和自然保护地日常管理工作。
10. 绿化造林持续发展态势良好。一是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县落实3.12县城集中植树点84处,全县参与义务植树人员1600余人,栽植黄栌、桃树、红枫、木槿、红梅等各类绿化苗(树)木2.65万株;二是完成景节点绿化美化。完成了土玉路观景平台和步道修建、玉皇庙镇携程度假农庄·留坝秦岭1号联营店绿化、营盘狮子沟牧场绿化、芳草坪桃花谷景点打造和县城环山体公园绿化美化,栽植绿化苗木共计13类4万余株;三是完成沙坝村、桑园坝村的“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建设及乡村振兴3个重点村的绿化工作,完成200户庭院绿化,建设村庄公共绿地6处,绿化面积2800平方米,绿化乡村主干道2000米,新造林2处,面积40亩;四是完成道路绿化。完成土玉路道路绿化9公里,打造张营路节点3处4100平方米,共计栽植各类苗木13980株,其中七叶树1680株,紫荆1950株,紫薇350株,牡丹10000株。
11. 古树名木保护亮点突出。一是认真核实、上报我县古树名木资料,积极开展宣传,西河口古银杏树成功入选国家“双百”古树名录;二是对全县的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树龄50年—100年)进行摸底调查,上报新增古树名木5棵,新增古树群两处;三是对我县三处古树名木进行管护救助(玉皇庙镇石窑坝村西河口组的古银杏、张良庙内的挂甲垂柏、营盘村铁笼山附近的红豆杉),实施了换土、修建围栏、新栽植景观苗木、更换标识牌等保护措施;四是年底对全县36株古树日常维护、生存环境、病虫害等方面每木调查。
12. 精准落实林业生态扶贫“三项政策”。一是完成2023-2024年度生态护林员306人的续选聘工作,为每名生态护林员购买100元/年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发放管护补助183.6万元(6000元/人/年)。全年组织生态护林员进行培训2次,重点加强了巡护APP使用、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等基础知识及实用技术培训;二是扎实做好公益林兑付,2023年下达我县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01.4万亩,每亩补偿16元,涉及5136户,9827宗地,兑付资金1622.4万元;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实际兑付面积10.2万亩,每亩补偿4.75元,涉及358户,488宗地,兑付资金总额48.45余万元,现已全部兑付到位;三是完成退耕还林确权发证工作。涉及1410户,办证2044本。2023年下达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244.37万元,预计12月底前可以全部兑付到户。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8847亩,补助资金17.694万元,已全部兑付到位。
13.全面做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2023年林业系统共包联7个村,选派第一书记2人、工作队员8人。我局成立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村情户情制定了村、户巩固提升计划,严格按照“两责任一包干”要求,定期开展入户走访,配合镇村做好惠民政策兑付、“两不愁三保障”提升和“一网络四平台”监测填报等工作。持续做好产业发展,解决玉皇庙村、石窑坝村产业发展资金共计3.2万元,用于樱桃、草莓采摘园、食用菌等种养殖产业项目建设,向包联的玉皇庙村引进栓皮栎抚育改造项目,并解决2个公益性岗位,带动全村20余名劳动力务工,带动了当地农户稳就业、增收入的作用。
14.常态化开展“进、知、解”入户走访和全民反诈宣传等工作。组织包扶干部及时了解农户的基本生活情况及心理情况,并通过正确引导、拉感情等方式,引导群众关注“平安留坝”微信公众号和安装使用国家反诈APP,常态化开展反诈防范宣传,不断增强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切实保护群众财产安全,包联村共有“进知解”走访员65人,平均每月走访217户;目前暂未发现需提交平台进行协调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和矛盾纠纷;林业系统安装国家反诈APP共123人,全年无电信诈骗案件发生。
15.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及林业法规宣传。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2023年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学习计划表》,一体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加强林业法规政策宣传,通过宣传车、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将《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到林区、到农户,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引导广大林农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到保护森林资源的行动中来。累计开展法制专题培训2期,到镇村、集市及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20次,参与多部门大型法治集中宣传活动6次。
16.招商引资工作稳中有进。一是国储林建设项目已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完成项目可研编制并上报省局审批。目前到位资金7090万元;二是本草园中药材教育基地项目已到位资金506.23万元,解决电力保障建设资金24万元,完成本草园80余种中药材种植计150余亩;三是赴浙江、福建考察林业碳汇项目,并与杭州超腾能源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四是通过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和招商引资,招引陕西万润达源麝业有限公司、留坝恒康永欣麝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投资林麝养殖产业,在留投资总额达5000万元。力争在3年内全县林麝存栏数达到10000只,持续推动我县林麝养殖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17.固定资产项目入统有序。完成林麝优质种源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入统8130万元,完成特色经济林建设及森林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入统940万元。目前正在进行秦岭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入统,预计完成投资1200余万元。
18.信访维稳工作落实有力。一是扎实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信访维稳,对重点信访人严格落实“一日三见面”和“日报告”“零报告”机制。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共受理信访件5件,已全部办结;二是配合镇(街道)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共受理来信来访20件,做到百分百有回音、有结果;与相关镇协调处理林权纠纷4起,调处2起,2起移交镇(街道)并建议走司法程序。全年无重大群体性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19.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2023年涉及我单位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各2项,分别是谋划2024年杜鹃花节和筹备今年秋季红叶节、加强我县银杏古树保护管理的建议和林麝养殖产业扶持力度及林麝养殖加入生物识别技术的建议议案。我局及时将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目前已全部办理并按时报送了有关资料。
20.配合做好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工作。2023年2月20日至4月26日,积极配合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建、党风廉政等工作的全面监督检查,本次巡查共反馈4方面26个问题,现已完成24个问题整改,2个问题持续推进中(一是推动“双储林场”项目建设;二是特色经济林改造奖补资金120.8万余元未及时兑付问题)。利用本次巡察工作创造的良好氛围,作为今后林业系统干部认真总结、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契机,奋力谱写林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