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累计投入7.8亿元全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探索建立起“国投、社管、民用”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
一是制定管护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实施意见》,相关行业部门分别制定农村道路、安全饮水、电力设施、垃圾污水处理、文化体育设施等方面管护标准及考核办法;各镇(街道办)制定了农村道路、安全饮水、环境卫生管护办法;75个村(社区)依托村级扶贫社,成立农村道路、自来水管护队和环境卫生保洁队。
二是明确管护责任。将政府投建的村级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全部移交确权各村扶贫社负责运营管理,落实镇(街道办)管护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指导和监管责任、村扶贫社日常管护主体责任。
三是落实管护经费。管护资金以村集体经济保障为主,结合专项资金、财政补贴、群众出资共同筹集,重大维修通过申报项目解决。从2018年起县政府设立30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管护基金并逐年列入财政预算,2020年县财政预算安排村级环卫保洁和镇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214.3万元,下达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120万元。同时,通过“村民大会”“院坝说事会”等方式协商确定群众有偿使用的水费、垃圾费收缴标准,收缴费用建立专户专账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