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我局组织抽检的食用农产品、一般食品23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抽检一般食品182批次,合格的174批次,不合格的为8批次,其中方便食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食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蜂蜜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5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陕西鹍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洛阳小不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QQ面,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结果为985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留坝县秀萍商店销售的标称开封市给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牛味条(调味面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0.26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留坝县秀萍商店销售的标称兰考县宁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虾扯蛋(调味面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结果为0.69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留坝县新雅批发部销售的标称西安市沣东新城福顺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双味排包,酸价(以脂肪计)(KOH)标准规定为≤5 mg/kg,检测结果为11.9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留坝县新雅批发部销售的标称邢台源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江米条,酸价(以脂肪计)(KOH)标准规定为≤5 mg/kg,检测结果为7.1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留坝县庙台子顺和商店销售的蜂蜜(百花蜜),果糖和葡萄糖标准规定为≥60g/100g,检测结果为52.8g/100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留坝县宾雅商店销售的蜂蜜(百花蜜),果糖和葡萄糖标准规定为≥60g/100g,检测结果为54.3g/100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留坝县家家福超市销售的标称石家庄麦可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标准规定为≤0.5g/kg,检测结果为0.689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留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