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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选举委员会致全县选民的一封信

全体选民:

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留坝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留坝县县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同步进行,2021年11月23日、24日为全县县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日。这次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关键时期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推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更高水平的“四个留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县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是建立机构,制定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培训骨干,宣传动员;第二阶段,选区划分、选民登记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主要是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登记公布选民,颁发选民证;第三阶段: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主要是提名推荐县镇人大代表候选人,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第四阶段,投票选举阶段(11月21日至30日),主要是投票选举,审查、确认、公布选举结果。第五阶段,筹备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主要是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公布当选代表名单、颁发代表证书,召开县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

按照选举法规定,选民登记实行按选区以户籍所在地为主的原则,凡2003年11月23日前出生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及新迁入到本选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要进行选民登记。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每位选民要在10月31日之前,积极主动地配合选举工作机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选举法规定,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如实提供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各选区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由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经酝酿讨论、协商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依法应于选举日的7日前按姓氏笔划为序向本选区选民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根据选民的要求,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

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投票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的票时,始得当选。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流动人口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在同日进行分别投票。

各位选民,选举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严格依法选举,就是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希望每一位选民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选出自己满意并能代表选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和县镇两级选举委员会将依法加强监督,坚决防止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行为。我们相信,只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全县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我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留坝县选举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