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不动产公告字〔2022〕1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王显红来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司志琴名下50%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司志琴
继承人:王显红
不动产坐落:留坝县紫柏路(幸福花园小区)2号楼2层
房屋用途:住 宅
房屋建筑面积:92.05平方米
公摊共有面积 6.6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0916-3928887
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