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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国标(GB 17761—2024)相关政策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及管理全流程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依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及配套管理规定以下是核心要求

一、生产环节要求

1. 标准实施时限:自2025年9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电动自行车必须严格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要求,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对应的产品全面停止生产。

2. CCC认证管理: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严禁出厂、销售、进口及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二、销售环节要求

1. 过渡期管理规定:2025年8月31日前生产的旧国标合规车辆,可继续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自2025年12月1日起,市场在售电动自行车必须全部符合新国标要求并取得CCC认证,严禁销售过渡期外旧国标车辆。

2. 违规销售禁止:严禁销售无CCC认证、不符合新国标、擅自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及配套电池、充电器;严禁以“解限车”“提速车”“旧国标库存车”等名义误导、欺骗消费者,杜绝违规销售行为。

三、车辆技术核心要求

1. 防火阻燃标准:电动自行车塑料件总质量占整车质量比例不超过5.5%,鞍座、电池盒、线束护套等关键非金属部件需采用高阻燃材料,各类非金属部件需满足对应阻燃性能指标,有效防范火灾隐患。

2. 车速与动力控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车速达到25km/h时电动机自动停止动力输出;新增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限值,兼顾日常骑行与短时爬坡需求,提升骑行实用性。

3. 制动性能提升:大幅优化制动系统性能,湿态制动距离较旧版标准缩短约50%,有效提升雨天、湿滑路面骑行安全性。

4. 防篡改设计要求:严格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管理机制,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等关键部件需具备防篡改功能,严禁预留扩展电池接口、擅自修改限速参数等违规设计。

5. 定位与安全监测:用于共享、租赁等经营性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强制安装北斗定位模块;非经营性车辆预留北斗定位接口,支持用户选配,实现车辆追踪、防盗预警及动态安全监测,提升车辆安全管理水平。

四、使用与管理要求

1. 注册登记管理:自2025年12月1日起,新购置电动自行车需符合新国标且已取得CCC认证,方可办理注册登记上牌;已上牌的旧国标车辆可继续正常使用,未上牌的旧国标车辆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注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

2. 使用年限引导:电动自行车产品铭牌、合格证需清晰标注建议使用年限,引导消费者定期检查车辆状况,按期淘汰老旧、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防范使用风险。

3. 非法改装禁止:严禁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解除车速限制、加装音响、遮阳棚等设备,改装后的车辆将不符合安全标准,易引发交通事故及火灾隐患,同时可能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

五、消费者权益保障

1. 维修与配件保障: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需承诺,为旧国标车辆提供不少于5年的维修服务及核心零部件供应,保障已购旧国标车辆用户正常使用权益。

2. 投诉举报渠道:消费者在选购、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若发现违规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

特此公示。

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请务必查验CCC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车辆铭牌等合规标识,确认车辆符合新国标要求,理性选购、安全骑行,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及公共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