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物业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监管职责,现向社会公布留坝县物业服务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投诉举报电话,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提供物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物业服务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超标准收费,未履行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的;
(二)未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拒不执行业委会(物管会)合法决策,不按规定期限移交有关资料和财物,威胁打压业主,侵占公共资产的;
(三)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的;
(四)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的;
(五)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制止不力,改变房屋结构破坏安全,擅自改变外立面,擅自改变人防工程战时功能和平时用途,违规加装设施设备的;
(六)以限购、阻止等方式催收物业费的;
(七)其他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扰乱物业市场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
受理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4:00-18:00
物业服务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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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单 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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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0916-392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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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
0916-392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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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0916-3922588 |
留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