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有关规定,我办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对我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军士罗宁服役表现进行了量化评分,并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现将评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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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服役年限 |
所属部队代号 |
量化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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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罗宁 |
12 |
中国人民解放军32144部队 |
70.5 |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向中共留坝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16-392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