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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火烧店镇堰坎村更名为望星台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紫柏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驻留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火烧店镇堰坎村更名为望星台村,隶属关系、村委会驻地均保持不变,其辖区管辖范围在原堰坎村管辖范围的基础上,将火烧店街移民安置点搬迁群众及火烧店镇辖区的城镇居民纳入管理

  火烧店镇政府要按照《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尽快完成望星台村地名标志设置、摘牌换牌等工作,并于15个工作日内报县民政局备案。

      留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