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紫柏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留各单位:
《留坝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留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留坝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汉中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2020年全面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全县追赶超越、建设精美富强宜居和谐山水家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依法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公布《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禁止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对行政审批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取消不必要的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年审、年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做好网上办事平台建设前期准备。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县编办牵头,县发改局、法制办、信息办、行政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推行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清单之外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加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权力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编办、法制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落实放宽企业住所、名称、经营范围登记条件优惠政策,实行简易退市制度,探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建立信息公示、防范化解风险等协同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法失信惩治力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发改局、安监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环境监管体制改革,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问题控制制度。健全完善污水处理政策,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推进行政决策合法化、民主化、科学化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审查的,要认真办理。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坚持“逢文必审”。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及时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实现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在全县范围内全覆盖。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实施效果。(县法制办牵头,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巡查、审计和行业监管等单位和部门的协作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落实。(各镇政府、紫柏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县政府办牵头,各镇政府、紫柏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做好法律顾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畅通政府及部门领导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渠道,扩大政府法律顾问覆盖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合同管理,政府及部门起草签订的合同协议均应由法制机构审查,防止因合同违法造成经济损失,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县法制办牵头,各镇政府、紫柏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完善县镇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继续强化镇(办)政府职能,通过依法委托的方式赋予镇办部分行政执法权。(县编办牵头,各镇政府、紫柏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县法制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方式。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应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执法依据、职责权限、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证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能够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决定。在全县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快配备记录仪、摄像机等执法设备。健全落实执法操作流程,明确具体执法标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县法制办牵头,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完成2017年新增和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工作,并对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一次严格筛查清理,不符合执法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县法制办牵头,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意见》要求,2017年年底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完成各类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公开工作。(县法制办牵头,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支持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积极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督办等制度。(县监察局牵头,各镇政府、紫柏街道办事处、县法制办、县审计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面、详尽、准确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推动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开展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等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县信息办牵头,各镇政府、紫柏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行政机关不积极主动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要严格追责。(县监察局牵头,各镇政府、紫柏街道办事处、县人社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依法预防和化解纠纷机制。落实社会救济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非法融资集资等重点问题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贯彻《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引导当事人选择最适当的解决途径。推进“阳光信访”模式,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告知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完善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机制。(各镇政府、紫柏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满足开展复议工作的基本条件,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探索重大、疑难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和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机制,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建立与人民法院的联络机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县法制办牵头,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继续开展集体学法活动。坚持县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县法制办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2.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县、镇法制机构力量,配齐配强政府法制机构领导和工作人员,各执法部门要设置法制科或明确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加强法律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建设。(县编办、人社局牵头,各镇政府、紫柏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依照《留坝县“七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办好《留坝政府法制》。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的成效。(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各镇(街道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做到有部署有安排,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制定计划措施。按照本要点要求,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顾,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要点或工作计划,于2017年7月15日前报送县法制办。
(三)加强督导考核。县法制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踪本要点实施情况,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推动工作有序开展。要量化本年度依法治理目标任务,做好平时考评及年终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的评价、导向、激励作用,确保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