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消防救援大队“双随机、 一公开”5月份检查情况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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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场所性质 |
检查情况 |
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 |
1 |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留坝县供电分公司 |
其他场所 |
未发现问题 |
无 |
2 |
留坝县江口中学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宿舍楼一至二层应急照明灯损坏; |
3 |
留坝县艺丽风尚美发工作室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未按照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灯; |
4 |
留坝县你型我塑美发店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未按照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灯; |
5 |
留坝县自然美美容美发店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未按照要求疏散指示标志; |
6 |
留坝县居上人家农家乐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未按要求配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 |
7 |
山城家乐超店蒙牛专卖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损坏; |
8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汉中销售分公司宝巴高速留坝服务区西加油站 |
易燃易爆场所 |
未发现问题 |
无 |
9 |
留坝县腾开电信营业中心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1 具灭火器过期; |
10 |
留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国家机关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二层东侧应急照明损坏。 |
11 |
留坝县小爱衣橱服装服饰店 |
公众聚集场所 |
未发现问题 |
无 |
12 |
留坝县兵营驿栈休闲文化娱乐中心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一至二层未按要求配置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
13 |
留坝县职业教育中心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宿舍楼一层1 具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 |
14 |
留坝县新华商贸有限公司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超市内西侧安全出口锁闭。 |
15 |
留坝县漫水餐饮店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未按照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灯; |
16 |
留坝县平康大药房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1 具灭火器过期。 |
17 |
留坝县千丝缘美发店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未按要求配置应急照明灯; |
18 |
留坝县碗碗香餐饮店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未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灯。 |
19 |
留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一具灭火器过期。 |
20 |
川菜鲜鱼庄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灭火器过期; |
21 |
留坝县县幼儿园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灭火器过期; |
22 |
留坝县紫苑花开住宿宾馆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二楼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电线未穿管; |
23 |
紫柏人家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灭火器过期。 |
24 |
留坝县杨柳农家乐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1 具灭火器过期; |
25 |
留坝县川香奇香紫柏路餐饮小吃店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未按要求配置应急照明灯; 2. 1 具灭火器过期; |
26 |
紫柏山水农家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无消防安全制度;无防火巡查、检查记录。 |
27 |
留坝县雲居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二层走道东侧疏散通道锁闭; |
28 |
留坝县江口镇中心小学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防火门未按要求安装闭门器; |
29 |
留坝县中学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宿舍楼一层1 具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 |
30 |
留坝县城关小学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一层西侧走道应急照明灯不亮; 2.无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填写不规范。 |
31 |
留坝县滨江酒楼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一至二层楼梯未按要求配置应急照明灯; |
32 |
留坝县紫柏托辅校外托管服务中心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无消防安全制度;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无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
33 |
留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姜窝子信用社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宿舍楼二楼一具灭火器过期; |
34 |
留坝县金水茗居爱家购物中心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要求,电线未穿管; |
35 |
留坝县蒋师傅养蜂专业合作社 |
其他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 |
36 |
留坝县鑫宇手机卖场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 |
37 |
留坝县琪琪印务店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无员工培训记录;无防火巡查、检查记录; |
38 |
留坝县福临居餐厅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一至二层未按要求配置应急照明灯;一至二层楼梯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2.二层2 具灭火器过期; |
39 |
留坝县文丰商贸有限公司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2 具灭火器过期。 |
40 |
留坝县荣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
占用消防车通道 |
41 |
留坝县江口迎宾商贸中心 |
公众聚集场所 |
三停(依据《陕西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进行三停) |
1. 三层服装区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未穿管敷设。 |
42 |
留坝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其他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二层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
43 |
留坝县云溪阿凌客栈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灭火器过期。 |
44 |
陕西永鑫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劳动密集型企业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厂区未按要求配置疏散指示标志; 2.3 具灭火器过期。 3. 无消防安全制度;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无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
45 |
留坝县邓小荣衣橱上海精品服饰店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未按照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
46 |
留坝县睿智文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人员密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
47 |
汉中秦岭一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东侧应急照明故障,灯不亮 |
48 |
留坝县中合利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劳动密集场所 |
未发现问题 |
无 |
49 |
留坝县好实惠生活超市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疏散通道堆放杂物。 |
50 |
留坝县大隐居尘精品酒店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未按要求配置疏散指示标志; |
51 |
留坝县玉皇山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劳动密集型企业 |
临时查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进行临时查封) |
该单位违反国家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搭建三间员工宿舍。 |
52 |
留坝县蜀香轩自助鲜鱼火锅店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未按要求配置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 |
53 |
留坝县雅雨木桶鱼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1 具灭火器过期; |
54 |
留坝县佳缘土特产店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未按要求配置应急照明灯; |
55 |
留坝县城东农家客栈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2 具灭火器过期; |
56 |
留坝县老张卤肉店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东侧疏散通道堆放杂物; |
57 |
留坝县霖云客栈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二层疏散通道堆放杂物; 2.一层应急照明损坏。 |
58 |
彩云人家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二层未按照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灯; 3.无消防安全制度,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无员工培训记录。 |
59 |
留坝县云山阅民宿有限公司 |
公众聚集场所 |
未发现问题 |
无 |
60 |
留坝万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走读秦岭山居分公司 |
公众聚集场所 |
责令限期改正(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该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
1. 二层走道西侧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灯不亮;二层走道西侧放置点2 具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软管断裂。 |
61 |
汉中留坝惠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劳动密集型企业 |
1.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编号XF-03 较轻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2.临时查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进行临时查封) |
1.冷库未按要求配置应急照明灯;厂房内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