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查封对象 |
案由 |
处罚/查封依据 |
文书编号 |
实施处罚/查封机关 |
1 |
汤** |
占用消防车通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留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22号 |
留坝县消防救援大队 |
2 |
罗** |
占用消防车通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留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23号 |
留坝县消防救援大队 |
3 |
杨** |
占用消防车通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留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24号 |
留坝县消防救援大队 |
4 |
汉中留坝******有限公司 |
厂房内未按要求配置室内消火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留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25号 |
留坝县消防救援大队 |
5 |
留坝县****商贸中心 |
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
依据《陕西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三条 |
留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26号 |
留坝县消防救援大队 |
6 |
留坝县***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违反国家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搭建三间员工宿舍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 |
留消封字〔2023〕第 0005 号 |
留坝县消防救援大队 |
7 |
汉中留坝****责任有限公司 |
违反国家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搭建员工宿舍和办公室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 |
留消封字〔2023〕第 0006 号 |
留坝县消防救援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