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消防领域风险管控和消防监督管理,促进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事前、事中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现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留坝县消防救援局2026年度消防执法领域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遵循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专项治理,强力推动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全面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水平,实现“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火灾”工作目标。
二、检查基本内容
检查时间: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检查对象:留坝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执法主体:留坝县消防救援局
三、检查事项及依据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部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器材、其他消防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监督抽查。
(二)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部令第7号)《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等要求,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服务质量以及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行为等进行监督抽查。
(三)按照《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等要求,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等法规规定,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
四、检查形式
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形式为主,与指导服务、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以及企业主动申请的消防安全检查等形式相结合。指导服务不作为消防行政处罚的依据。
(一)“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
1.月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每月月底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对下月监督执法对象进行随机抽取,并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
2.专项消防监督抽查
根据上级有关专项检查工作部署,有针对性的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消防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年度专项检查的数量、范围、内容和时限,制定专项检查方案。专项检查对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专项检查涉及多个事项的,将合并部署、联合检查。需要联合其他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的,将制定联合检查方案和检查计划,通过政府双随机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
(二)指导服务和其他检查形式
1.单位主动申请消防技术指导服务的,采用辅导、提醒、建议、示范等方式,对其消防管理、宣传培训、巡查检查、隐患整改等予以指导服务。
2.重大安保、重点时段、重要节日期间,以指导服务的形式重点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及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进行指导服务。
3.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依法进行核查。确需实施监督检查的,检查次数不计入年度涉企检查计划。
4.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开展分级分类消防安全培训,进行实操技能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不计入年度涉企检查计划。
五、监督抽查重点
1.行政许可事项;
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及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3.消防安全组织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4.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情况;
6.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操作面设置情况;
7.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以及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置情况;
8.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9.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情况及电气线路敷设情况;
10.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
11.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的监督抽查;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六、结果运用
(一)对于发现的隐患视情依法采取责令改正、行政处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对不良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抽查发现屡次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向相关部门推送信息,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纸、微信平台等途径,公开上个月抽查检查结果和本月抽查计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运用抽查结果,定期分析研判辖区火灾风险隐患特点,结合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的专项行动要求及季节性风险隐患问题,有针对性的调整抽查单位区域和类别。
(五)请各单位接本通知后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并备好相关的文书档案,做好抽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留坝县消防救援局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