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5〕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5〕54号)要求,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加强招生工作全流程管理,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稳妥有序开展,成立由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留坝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2025年留坝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三、招生原则 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管理体制,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学区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有效防止“大班额”问题发生。 四、招生对象 1.一年级:凡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留坝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2.七年级:2025届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留坝县户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批准,报县教体局备案。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五、学区划分 (一)小学 城关小学:紫柏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 各镇中心小学:所在镇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 (马道镇中心小学学区含青桥驿镇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 (二)初中 留坝县中学:紫柏街道办事处及留侯镇、武关驿镇、火烧店镇辖区的所有2025届小学毕业生和随迁子女。 马道中学:马道镇、青桥驿镇辖区的所有2025届小学毕业生和随迁子女。 江口中学:江口镇、玉皇庙镇辖区的所有2025届小学毕业生和随迁子女。 六、招生方式及流程 (一)招生方式 按照省级统一部署要求,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要求,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窗口进行线上申请报名,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理。 (二)招生流程 1.发布招生方案。按照汉中市招生日程安排,发布留坝县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留坝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2.网上申请。家长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秦务员”APP或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按照招生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附件2),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省级),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入学地”(汉中市留坝县)→“学段”,按照指引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点击“下一步”并确认提交。入学信息填报完成后,选择对应学校,点击学校(资审点)“登记”后确认,完成学校登记报名。选择学校时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家长可通过手机短信或在招生平台“查看我的信息”查询审核、录取进度。 监护人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持相关资料到学校,由学校负责协助填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网上申请报名,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学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县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若不按入学条件填报,则自动取消城区学校入学资格,统筹到户籍地就读。 3.入学信息审核。县教体局及各学校安排专人进行线上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告知家长;审核不通过,告知家长完善材料或转现场办理,审核通过后入学信息和选择志愿学校不能更改。学生监护人所提供材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该生在该校入学资格,统筹到对应户籍地就读。 4.学校招生录取。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招生方案明确的新生入学顺序,依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网上录取。经资格审查,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能力的,学校按照已公示的规则录取,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教体局统筹调剂到相邻片区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5.落实便民服务政策。各义务教育学校均设立资审点或线下报名服务站,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提供指导和服务,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在符合入学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长幼随学,方便家长接送孩子,但不允许在辖区内自由择校。 6.报到注册。通过网上正式录取的学生,学校将通过短信或入学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学生监护人,学生按学校通知的时间报到注册。 (三)类别与材料 1.户籍类 (1)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入学学校学区内具有房产,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入学学校学区内。 提交材料:户口簿父母页(或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房产相关证明。 (2)房户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入学学校学区内具有房产,但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入学学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入学学校学区内有户籍但监护人在入学学校学区内无房产。 提交材料:户口簿父母页(或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房产证明。 2.政策准入类: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提交材料:户口簿父母页(或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的政策优待证件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3.随迁子女类:户籍不在留坝县,但在入学学校学区内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 提交材料:监护人(或学生)持有居住证的提供户口簿父母页或者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居住证。监护人(或学生)无居住证的提供户口簿父母页或者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工作或者经商证明,租房合同。 4.其他类 (1)经商类:户籍在留坝县内,在入学学校学区内无房无户但长期经商。 提交材料:户口簿父母页(或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营业执照,租房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等。 (2)务工类:户籍在留坝县内,在入学学校学区内无房无户但长期务工,有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 提交资料:户口簿父母页(或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务工合同或者证明,工资流水,租房合同等。 (四)相关类别情况说明 1.政策准入类以相关部门向县教体局统一开具的证明或者优待证件为准。按照优待政策规定,结合家长意愿、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安排,此类别不需要家长进行网上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进行资审补办。 2.经商类、务工类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对不接受调剂的,不再另行安排学位,学生回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学校就读。 3.随迁子女类监护人(或学生)持有居住证的在此类别录取中优先录取。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县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弄懂吃透招生政策。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科学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二)加强宣传引导。学校要通过合适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要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事指引、网上报名、入学流程等政策的宣传解读;要加强对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指南的宣传解读;要加强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积极宣传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状元”“高分考生”“升学率”,引导家长形成合理的就学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观、价值观,共同营造良好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教育生态。加强舆情应对,对不实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县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确保规范招生 各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学校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是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各学校要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区学校要实现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 二是落实特殊群体支持举措。各学校要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每年组织专家组对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是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在同类别录取时可优先录取,但不得含有在县内自由择校的内容。 (五)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要在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对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严格审核,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一致,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出现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违规建籍、学籍造假、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做好平台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要求,要安排政治敏锐性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做好陕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系统的管理、使用等工作。要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政策宣传、操作培训。各幼儿园也要熟悉政策与要求,及时向大班学生家长做好宣传培训,并指导家长认真准备资料,合理选择学校,按时填报确认信息、接受所报学校资格审查,配合做好幼升小相关工作。 (七)严格监督执纪。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纪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聚焦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打击教育掮客等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招生入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要公布并畅通县教体局、学校招生专项咨询投诉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县教体局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顶风违纪、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学校严肃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干部隶属关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留坝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举报电话:0916-3921264 留坝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0916-3922660 信访接待地址:留坝县教育体育局(留坝县紫柏路331号) 附件:1.留坝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2.留坝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3.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