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统计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组织、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严格按照中、省、市统计方案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监管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行为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三大产业相关行业常规统计,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县域经济监测、营商环境、人口等专项调查和规模以下工业、服务业和限额以下贸易业等四下抽样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

(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资料,负责普查数据对外发布。

(五)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相关统计数据,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负责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监管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调查单位入库申报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股

综合核算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6-3921490

负责人:马小建

地   址:留坝县司法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