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中、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定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 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

4. 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5. 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6. 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7.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8. 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

9.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10. 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科室

1.办公室(负责人:周永乔,联系电话:09163922012

科室职责:负责全局政务事务工作,协调日常公务活动。承担公文处理,牵头重要公文、综合材料、行政报告等起草、审核、把关和发文;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会议全局性会议或重大活动;牵头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档案资料管理,机要保密、提案议案办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保障、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公务车辆的管理。负责党建、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日常工作。

2管理科(负责人:詹明,联系电话:09163928629

科室职责:负责水、土壤、噪声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全县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承担排污许可证审核及发放工作;协调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地下水污染防治、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工作;负责市考县、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深化改革工作

3生态法规科(项目办)(负责人:赵宁,联系电话:09163928628

科室职责:负责生态环境领域项目谋划、申报、资金争取和使用监督管理;负责协调环保项目及专项资金的审查、实施监管和验收、审计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法治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县环境保护教育及宣传活动、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管理工作

、下属单位

1. 留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崔栋,联系电话:0916-3922712

下属单位职责:负责全县环境违法行为执法监管工作。建立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管理台账;负责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应急、环境信访、环境维稳、重点污染源在线传输等工作;承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医疗废物、重金属、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

2.留坝县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人:李科联系电话:3928622

下属单位职责:负责指导和监督重点污染源开展自行监测,配合开展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协调开展应急监测工作;负责管控大气、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的运维环境保障和巡查检查工作;负责环境监测信息发布

四、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张磊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飞

党组成员、督察专员:吴娟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639220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1日至8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留坝县司法路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