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中国共产党留坝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举行。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听取县委常委会工作报告,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任务,达到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明确任务、鼓舞干劲的目的。
会议由县委常委会主持。县委书记魏巍代表县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并讲话。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汪军明安排经济工作。县政协主席张长弓,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丁晖,县委常委陈道柱、许峰、尹鹏先、罗平平、王雪科、杜丹、顾勇出席会议。
全会认为,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政治要件,把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打好中央“巡审督”等问题整改硬仗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把“十五五”规划编制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经济运行持续平稳向好,产业体系接续提质增效,生态价值充分有效释放,内生动能持续激活增强,文明底色愈发鲜明厚重,生活品质稳步跃升提档,安全保障更加稳固牢靠,党的建设始终坚强有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魏巍强调
要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把稳思想之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留坝发展放到全国全省全市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要坚持人民至上,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要坚持改革创新,以更大魄力激活内生动力,加快实施牵引性、标志性、突破性改革举措,在积极应变、主动求变中抓机遇、破难题、开新局。要坚持真抓实干,以更强担当扛起发展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不断开创留坝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魏巍强调
要全力以赴稳增长、强支撑,立足生态功能县定位,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扛牢“五争”责任、稳住工业底盘、狠抓项目招商、激活消费市场、强化主体培育,千方百计稳存量,积极主动拓增量,持续巩固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态势。要坚定不移兴产业、提质效,聚焦文旅康养、绿色食药延链补链强链,加快产业迭代升级、提质提效。要下定决心抓环保、守底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推广绿色生活方式,走好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要雷厉风行抓整改、促提升,坚持清存量、控增量、固长效一体推进,突出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标本兼治,全面压实整改责任。要全域一体促融合、拓空间,进一步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持续提升县城品质、全力打造特色小镇、深化建设和美乡村,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要毫不放松保安全、护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维护政治安全、深化推进平安建设、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毫不动摇强党建、固根本,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就抓好当前重点工作,魏巍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会各项部署落地见效。要全力冲刺年度目标任务,精准找差距、补短板,细化举措、压实责任、跟踪推进,确保达到均衡进度。要扎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要超前谋划未来发展思路,紧扣上级政策导向和留坝实际,结合“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前谋划十六届县委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
汪军明在部署经济工作时强调,要聚焦稳产提质,抓实量质并进优一产,全力助企纾困稳二产,紧抓消费带动扩三产,全力稳固经济运行底盘。要聚焦培育增量,抓牢项目、做实招商、育强主体,有效夯实发展动能支撑。要聚焦改革创新,聚力科技创新赋能,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拓宽开放发展格局,全面激活内生发展动力。要聚焦特色产业,持之以恒做靓文化旅游服务品牌,久久为功提升绿色食药产业质效,不断深化延链补链强链。要聚焦全域统筹,高质高效推动城市更新,统筹联动做实集镇服务,固强补弱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提升城乡建管品质。要聚焦绿色发展,守牢生态底线,狠抓问题整改,持续拓宽“两山”转化路径。要聚焦惠民利民,抓好群众就业增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要聚焦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全面加强社会治理,夯实安全稳定根基。县委委员、县委候补委员出席会议。不是县委委员的现职县级领导;不是县委委员的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县委、县政府各工作机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及各工作(专门)委员会,各人民团体,驻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法院、检察院第一副职;部分县属事业单位、县投资集团主要负责人;部分党代表;部分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