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财政局

  主要职能

    1、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拟定全县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收入计划;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负责县乡两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执行。
    2、制定全县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地方税收、政府性基金、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并按规定报请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3、负责全县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有关规费收入、罚没收入及应上缴财政的其他收入。
    4、负责全县财源建设规划、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和考评指标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事项。
    5、负责全县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和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预、决算的审核监督。
    6、负责管理全县国债转贷资金、政府国内外贷款项目的论证和债务管理,监督政府债务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
    7、负责上级各部门及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的拨付、执行、监督管理及效益跟踪反馈工作。
    8、负责推行建立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联系协调财税库业务。
    9、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县乡两级工资统发等工作。
    10、负责全县政府采购资金政策的制定、审核、执行和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控购、控编工作。
    11、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经费、公检法司经费的管理和财务监督。
    12、参与全县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县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13、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天保工程及退耕还林(草)等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参与项目论证及项目实施竣工验收。
    14、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有资本及其效益的监管及全县国有资产的权属界定和登记、统计评定工作,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
    15、管理全县会计事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会计信息资料的检查和监督。
    16、负责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制定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对乡镇财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乡镇财政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7、负责全县石材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8、制定财政教育规划,抓好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和财政调研工作。
    19、负责税收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察、指导检查乡镇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负责财政行政复议和财政行政诉讼。
    20、负责全县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21、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督工作。
    22、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预算科
         企业财务管理科
         综合计划科
         社保农财事财科
         财税监督检查科
    下设:农税局
         收费中心
         采购中心
         核算中心
         函授站
         工资办
         石材办
         财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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