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林业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关于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起草全县林业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3、审核、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县林业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系统的财务及内审工作。
    4、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项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协助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办县绿化委员会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5、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含生态林、经济林、薪炭林、其他特种用途林);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统计;审核、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批办理林木、苗木、竹材、栓皮、林副产品及林木成品半成品的采伐证件和运输证件;监督林木、竹材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查及上报审批;负责管理县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及集体森林资源。
    6、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建设管理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特别是大熊猫、羚牛栖息地等项重点保护工程。对全县的森林病虫害进行监测、预报、调查;组织、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挥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8、负责全县林业科技研究和科研技术推广交流;承办林业培训教育和林业外事工作。
    9、对县属林业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对县属林业事业单位(含国有林场)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监督。
    10、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化规划,指导林业产业化的发展和建设,对木材加工、森林旅游、林木种子采集、林业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1、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治理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计划财务科
          林政资源法规科。
    下设:县森林公安分局
         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县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
         县林业站
         国有林场
         县中心苗圃
         火烧店林场苗圃(国债苗圃)
         青桥驿、高桥铺木材检查站
         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城关、江口、马道森林公安派出所
         五镇四乡、五场十四个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站
         五镇四乡九个野生动植物管理站,
         五镇四乡九个林业站
         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业务代管机构:
         留坝县森林防火 指挥部办公室
         留坝县绿化委员会
         陕西桑园省级自然保护区

©200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留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议使用800*600屏幕分辨率  IE5.0以上浏览
E_mail:webmaster@liuba.gov.cn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