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乡镇企业局

  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乡镇企业法》及发展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提出有关实施措施和政策建议。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2、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对全县乡镇企业及县属工业企业、外资、独资企业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
    3、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协调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关系,制定乡镇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执行和检查。
    4、指导企业深化改革,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为企业提供各种有效的服务。
    5、引导全县乡镇企业及县以下企业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推动技术进步,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6、组织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技术培训,提高企业素质。
    7、负责本部门及乡镇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指导全县乡(镇)企业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8、负责全县乡镇企业及县以下企业的统计工作,指导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
    9、做好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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