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信访局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3、承办各级有关部门和领导转办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4、承办各级领导转办的信访案件,向同级或基层单位交办的信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检查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
    5、协调处理信访案件,检查、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信访工作和乡(镇)信访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6、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检查督促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组织交通信访工作经验。
    7、对各级机关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上报。
    8、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宣传,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负责管理信访档案。
    9、承担县上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期间的人民来信工作和人民来访接待工作。
    10、承办县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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